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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 封灵阁 第三十七章 紫色的小兔子(2/2)

异于正常个体的同类进行排挤,即便是自己的孩子也不例外。

由于异于正常的个体往往代表着某种缺点,而动物为了保证其余的正常后代能够更好地活下往,它们就会排挤那个不正常的孩子,会把它舍弃或驱赶,甚至于,它们会把它吃掉。

看起来很残暴,但这是动物界的自然法则,唯有如此它们才干让族群更好的生存下往。

这只紫色小兔子也许就是长得太过特别了,被它的兔爸爸兔妈妈排挤了,终极赶了出来,辗转才会来到这废屋里搭窝生存。

这两种可能无论是哪一种都是可怜的,一时间,叶翊心情有些低落,感到像是碰到了一个“同类”。

“小兔子,要不,你跟我出往,我包养你,怎么样?”

叶翊呵呵地笑了笑。感到这应当也算是一种缘分,他想把这只同病相连的小兔子带回往养起来。

然而,无论他怎么哄,怎样温声细语,小兔子就是不回应他,依旧蜷缩着,紧盯着他。

叶翊叹息一声,果断用手一揪,把小兔子给揪了起来:“唉,我真傻,还指看一只蠢兔子能听懂人话不成?”

这小兔子看起来就瘦巴巴的,一拎起来,创造更是轻飘飘的,伸手轻捏了一圈,创造这货简直就是瘦得皮包骨头。

可以想象,假如就这样放任它在这里,用不了三五天,即便没有凶禽猛兽吃它,它估计也能把自己饿逝世。

紫色小兔子的个子就巴掌大,也不知道是吓得腿软了还是饿得发晕,叶翊将它捧在手心上,它居然没跑,乖乖巧巧的卧着,身材微微颤动,估计还是畏惧居多。

牵着马下了山,叶翊刚回到村道上,四周一群人便围了上来,带头的是叶村的村长,一个**十岁的白头老翁。

早在先前,那泼皮将叶翊要寻“贼屋子”的事一宣传出往,叶村之中年纪稍长的人顿时觉悟过来,贼孩子回来了。

特别是那些刚刚见过叶翊长相的人,更是可以直接断定,刚才那牵着马的富家公子就是多年前的贼孩子——叶翊。

叶翊后来被永安镇第一富豪叶南天收养的事不是什么机密,叶村的村里人基础上都知道,当时还有不少人心里为此担心畏惧。

掘墓烧尸是个大仇,固然这是村庄里的一致决定,但履行的人只有那么十几个。

从叶翊被叶南天收养,莫名其妙成了叶府大少爷起,那些人便在担心,生怕这贼孩子有一天会回来为他父母报仇。

好在,除了第二年回来过一次又促离开,多年以来,贼孩子从来都没有回来过叶村,连祭拜都没有。

有些人感到他这是忘恩负义,但更多的人感到这是人之常情。

毕竟这贼孩子的出身是个大大的污点,如今既然进了叶府,飞黄腾达了,自然是要跟过往的龌蹉出身薪尽火灭的。

那些人掘墓烧尸或者曾经欺负过叶翊一家的人自然都是后者,他们盼看贼孩子永远不要回来,那些往事叶永远不要被提起。

然而,就在本日,叶翊回来了,曾经的贼孩子光明正大地骑着马回来了,回了他曾经的贼屋,多半还要往祭拜他那些贼父贼母贼祖宗。

这代表着,这贼孩子还念着旧情,依旧记着他曾经的家,兴许他还明确地记得过往的一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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