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我(1/2)
不记得在哪一本书里看过这样一句话:
世界上只有两种人配穿白大褂,一种是医生,一种是厨师。做厨有如行医,烹鲜如若治国。人类明是伴随着饮食明而进步的,厨师就是创造这个明社会的无名英雄。
时候,我最大的理想是希望我长大后能做一名医生,穿上白大褂救死扶伤。
可是中学毕业时,因为家境等原因,我没能选择继续去高中读书而是选择去了技校,从那之后,白大褂的理想就距离我越来越远了。
我没能做成医生,不过虽然我没做成医生,可我还是有机会穿上了白大褂。只是不同的是,我不是穿白大褂上了手术台的天使,而是拿着菜刀进了厨房里的菜刀师傅。
我叫李四喜,我就是一个厨师。
我今年二十四岁,目前我在一位百亿身家的上市公司老总家里担任私人厨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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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晨。
程家大宅,富锦园。
外面空气清新,虫酣鸟鸣,阳光透过薄雾刺破天地,看样今天会是个好天气。
我在厨房里切菜,旁边的案台上,食品料理机正在嗡嗡作响。现在我正在准备早点。
我的雇主叫程东远,他是本市一名非常有影响力的私营企业家,这是他的豪宅,这座豪宅里面有两幢呈品字形的双层楼,围绕着豪宅还有花园草坪,树木,室外游泳池,这是一座非常气派和豪华的花园式洋楼。
程家一共有六口人,分别是程东远和俞霜芹夫妇,程东远的父亲程老先生,程东远的妹妹程美云女士,还有程东远的两位公子,大公子程宇晟,二公子程宇铭。
早点并不复杂,程家虽然有六口人,但是程家人不很挑剔,所以我能轻松应付过来。但我除了要给大家准备一份正常的早点外,还要给一个特别的人准备一份特别的早点,这个人就是:程家的大公子,程宇晟。
不得不的是,这位程家大公子,他的饮食非常特别,他一般不和大家在一起吃饭,他的饭是另外准备的。
因为,这位程家大公子,他有病。
不止有病,而且是很严重的病。除了身体上的疾病外,他还有挑剔病,加心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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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菜刀咣的一下砍了下去,几样菜麻利的在我手下或成块,或成丝,变了样。
我把一块发酵好的圆蛋糕饼摆在盘里,又在旁边挤了一点内脂豆腐做摆饰,豆腐上面又加了点绿茶酱,再在盘的另一侧挟了几块煎好的培根肉卷和虾饼,用萝卜叶苗做点缀,做完了这样,我又把料理机里的果蔬汁倒了出来,然后再拿摊好的煎蛋。
一切也都做的差不多了,对于我的作品,我很满意。
其实做厨师也没什么不好,在我选择这一行业的时候,我的师傅就这样告诉过我:烹饪才是第一国粹,日本人用眼睛吃饭,法国人用鼻子吃饭,美国人用脑子吃饭,中国人用舌头吃饭,所有人里面,用舌头吃饭的人,才是最最聪明的。而有幸能让这些聪明人吃到最美味的饭,那这做饭的人就更是聪明的,是不是?
程家有两套房子,程大公子程宇晟并不和父母住在一起,他是住在另外的那幢房子里。我把早点做好了准备端到程宇晟那边,因为程大公子性格十分古怪,吃饭也不和家人在一起吃,他的饭点,总是需要人专门端过去的。
出了厨房正好遇到程家的姑姐,程美云。我赶忙和她打招呼:“程姐早。”
这位程姐今年四十六七岁,不过一直没有结婚,程老先生疼爱这个幼女就由了女儿住在家里,程东远先生也很关照妹妹,所以程女士简直就是这个家的半个女主人。
程姐刚刚晨练回来,头顶的余汗还未消,擦着头顶的汗她道:“今天早晨天气可真好,跑一圈回来感觉神清气爽,整个人都精神不少。”
我赶忙不失时机的赞美了程姐几句,她身体好精神好如何如何,程美云于是更高兴了,她乐滋滋地回我:“可不是,我年轻时就是体育健将,到现在去保健医生那里检查身体,医生都我的身体素质还跟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一样呢。”
我正准备去程宇晟的别墅,管家叔进来了。
“四喜。”他叫我,“大少爷今天早晨不在家吃饭,他昨晚去了学院,你把饭送到学院里去吧!”
送到学院里去?
程大公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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