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四九章 扬州(2/2)
大都督的名称,沿袭大总管而来。在唐初,一般行军征讨时称大总管,而在本道时称大都督。
大都督府,置大都督一人,总掌所管都督诸州城隍、兵马、甲杖、食量、镇戍等事,一般情况下,都以亲王为之,并不之官。也就说只挂个名,并不到任。就像现在的李贞一样,虽然顶着个扬州大都督的名,人却依然在长安。
大都督下设长史一人,为副都督,大都督阙,即以长史代行大都督职权,谓之“判都督事”。也就是说,一般情况下,大都督长史才是大都督府的实际掌权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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