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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贤篇之曾子(前505—前435)(7/7)

永远致祭曾参专庙。嘉靖以后,嘉祥曾参专庙,每逢二、八月,翰博主祭上丁,地方官主祭次丁。明清两代均遵循未改。

嘉靖九年(公元1530年),礼部召集诸大臣议事,一致认为:人以圣人为至圣,圣人以孔子为至。宋真宗称孔子为至圣,其意以备。今宜于孔子神位题“至圣先师孔子”,去其王号及“大成文宣”之称。其四配称,“复圣颜子”、“宗圣曾子”、“述圣子思子”、“亚圣孟子”。

嘉靖十四年(公元1535年),明世宗改为曾参为宗圣曾子,并敕封曾参之妻公羊氏为郕国一品夫人。

清代

康熙二十八年(公元1689年)闰三月十六日,清圣祖颁发御制《宗圣赞》。

雍正三年(公元1725年)八月初五日,清世宗书赠宗圣殿匾额“道传一贯”。

乾隆十三年(公元1748年)二月二十八日,清高宗亲制《宗圣赞》(勒于碑石),并派官至嘉祥宗圣庙致祭曾参。

乾隆十五年(公元1750年),颁发元圣周公及复、宗、述、亚四圣祭器,以备陈设之用,当经山东巡抚专委东昌府同知陈琜赴江南制造。赐宗圣曾子庙:铏一件、缚十件、簋十件、笾四十件、爵十一支、帛匣五件(竹笾、木匣、余皆铜器);宗圣:爵三、铏一、缚二、簋二、笾八、豆八、帛匣一;两配:各爵一、缚一、簋一、笾四、豆四、帛匣一;两庑:各三坛、爵三、缚三、簋三、笾十二、豆十二、帛匣一;宗圣夫人殿、启圣王殿、两庑,祭器可调使用。

乾隆二十一年(公元1756年)三月四日、三十六年(公元1771年)三月七日、四十一年(公元1776年)三月二十七日,清高宗亦亲制祭文,并派官至宗圣庙祭祀曾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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